1.建设专案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政策,包括不使用国家限制或禁止使用的物质(如:氟里昂、石棉等);不属於国家或地方禁止兴建的行业;
2.生産性建设专案,尽可能要求采用先进的生産工艺和技术装备清洁生産。禁止工艺设备落後、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及无有效防治污染措施的生産专案;
3.建设专案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要求,兼考虑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及改善等;
4.在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内,不得建设有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景观的专案;
5.专案建成後,其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杂讯等)的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6.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必须符合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